关于开展2021-2022哈尔滨工业大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4-13 21:25:13 人气: 作者:深圳大学干部培训中心
各学院团委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以习近平总书记致我校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为引领,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断改革创新、奋发作为、追求卓越,及时发现和表彰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激励全校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在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之际,按照校本部通知,校区团委决定启动2021-2022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五四评优工作。
一、评优奖项设置
(一)集体奖项
1.优秀团支部标兵、优秀团支部;
2.社会实践优秀集体;
(二)个人奖项
1.优秀团员标兵、优秀团员;
2.优秀团干部标兵、优秀团干部;
3.社会实践优秀个人;
4.十佳青年志愿者;
5.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、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;
6.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;
7.抗疫志愿服务奖;
(三)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
该奖项是校团委授予全校团员青年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。
二、工作进度安排
时间 | 工作内容 |
4月12日 | 公布评选2021—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|
4月12日-4月19日 | 校区各学院组织申报、审核,公示初审结果 |
4月20日-4月22日 | 深圳校区团委审核评选结果、部分奖项校区联评 |
4月22日 | 相关评优结果上报校本部 |
4月22日-4月27日 | 哈工大团委审核五四评优评选结果 |
4月末 | 公示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 |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,广泛挖掘身边人的闪光事迹、点亮同学的闪光品格,根据评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,推选一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。
(二)各学院要根据《附件1:评选标准及申报表》的具体要求,认真核查申报者是否具备申报资格、学习成绩及青年大学习参与等是否符合申报要求、事迹材料等是否属实等,确保硬性标准符合相关要求。
各学院需组织各标兵奖项联评,具体评审方式由学院团委确定,同时需在全院范围内对评选情况进行公示。
(三)各学院各类命名要规范,例如团支部命名统一(本科生,班级统一使用教务部编制的班级号,举例如xx学院2101101班,xx学院2101102班团支部;研究生,班级统一规范为:某年级+某专业+硕士生/博士生+某班,如xx学院2021级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生1班,xx学院2021级计算机技术专业博士生2班团支部)。
(四)各学院请按附件5文件夹样板格式进行整理,邮件主题采用“哈工大五四评优+学院”统一命名,于2022年4月17日前统一报送至hitsztw@163.com,注意标兵类、教师类、五四奖章类需额外提供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。
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委员会
2022年4月12日